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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植树节 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4-04-17 02:41 点击量:

  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将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

  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森林法采伐管理制度,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

  滥伐林木是指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擅自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和植树月,共称为国际植树节。

  明知是偷伐树木而予以购买,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城市树木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树不能乱砍,如果想要伐树,要牢记这五件事:

  所谓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珍贵树种名录》所列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